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独立审判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2014年这一年,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从顶层设计到试点推行,从各项改革措施的密集出台到案件审理效率、审理质量的提升都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陈教智是江苏省江阴法院华士法庭的副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官,2014年陈教智带领的5人审判团队一共审理了1004起案件,审理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多了将近一倍,这主要得益于江阴法院在2014年推行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长期以来,法院系统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改革后,陈教智从过去的“案件承办人”转变成了拥有独立审判权的“主审法官”。主审法官有权单独签发包括判决书在内的各种法律文书,无须再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
2014年,陈教智审理了一起因建筑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事故双方到底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法律认定争议比较大,这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当时法院里大多数人认为属于雇佣关系, 陈教智带领团队经过大量的调查和反复的论证后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和江阴法院同时推进这项改革的还有上海市二中院、广东佛山中院、深圳福田法院、河南洛阳中院等8家基层法院,它们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改的试点,共同探索“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独立审判权的回归使法官手中的权力迅速变大,那么法官又由谁来监督约束,司法公正又如何保障呢?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主审法官要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终身负责。
深圳福田区法院法官庄啸告诉记者,面对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每个法官都必须慎重对待自己经办的每一个案子。
审判权的回归,严格的追责,使各试点法院的结案率稳步上升,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机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正在形成。
“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本质上是审判去行政化,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独立审判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要筑牢这防线,挡住干预之手,吹散滥权雾霾,让人民群众碰到事情主动找法律,对司法有信心,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