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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集中宣判五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20 16:02:37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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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五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并召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审理情况暨消费提示”新闻通报会,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了分析和通报,总结相关犯罪特征和多发成因,并对公众进行了保健品消费安全提示。
五起案件分别为:张波臣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张江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任振红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谈军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于新风、张家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五起案件均为2013年北京警方集中打击的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保健食品系列案件。行为人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美国黑金”、“植物伟哥”、“都邦”等保健食品,通过成人用品超市、便利店、药店进行销售,并宣称能提升性功能。经检测,上述食品均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成分。
经过审理,北京一中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一中院刑二庭庭长王燕介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已成为侵犯食品安全类案件的主要犯罪类型,近三年来,一中院所辖法院共审理涉及侵犯食品安全类案件共计147件,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95件,占此类案件的64.4%,而其中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品案件又占到案件总数的九成。
针对保健食品消费安全问题,法官宋振宇向公众提示,一要树立理性看待保健食品的观念,二要树立科学购买保健食品的观念,三要树立合理使用保健食品的观念。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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