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院发布2014度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5-01-23 08:43:29
1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2014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一、宋兴富涉嫌故意杀人原判死缓经复核程序发回重审被宣告无罪案
二、莫三平等人用病死猪肉加工牛肉干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
三、倪贵友等五人驾车“碰瓷”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案
四、刘玉姗等人诱骗众多中老年人参与“翡翠戴养”业务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五、刘国学、周兴等国家工作人员因绵阳盘江大桥垮塌事件玩忽职守案
六、何希珍与码头故事火锅店因“开瓶费”、“包间费”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
七、天天渔港公司与茅台股份公司因销售假冒名酒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八、国家级龙头企业自贡新星源公司因受经济下行资金断链影响陷入破产边缘又“涅槃重生”破产重整案
九、北京聚鸿基公司诉四川港宏公司股东陈红、陈忠全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引起的清算责任纠纷案
十、王琴就乐山市中区出租汽车政府信息公开诉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