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
发布时间:2015-01-29 08:37:25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今天(28日)上午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管辖区域为广东、广西和海南三个省区,主要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最高法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巡回法庭的人、财、物由最高法统一管理。 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选派,每两年轮换一次,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
据了解,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也将于1月3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成立。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