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纪实
发布时间:2020-08-16 16:24:12
近年来,在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中,先后形成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及90多个配套方案、制度办法。改革以来,青海省法院都会定期举办初任法官培训活动。除此之外,司法责任制改革还明确要求入额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这意味着法官、检察官有权有责,依法履职、依法担责、违法审判依法追责。青海省高法制定《案件质量评査办法(试行)》,其中以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活动评查、结案审核为主要内容的“三评查一审核”工作机制。五年多以来,青海省政法系统不断明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任务,为加快推进青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