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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冠名“清华” 清华大学认为侵权
发布时间:2012-05-29 16:46:00
  • 分类:民事
  •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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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清华”,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知名高等学府清华大学,但要说到“清华”和保健品息息相关,大部分人可能会感到一头雾水。最近因为”清华“两个字,清华大学就把保健品“清华脂蛋白”的研究、生产公司告上了法庭。5月29日,清华大学诉“清华脂蛋白”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清华大学表示,1998年11月21日,原告就获得了“清华”商标注册证。两被告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和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同意,于2003年至今在其研发和生产的保健品“清华脂蛋白”的产品包装、以及产品宣传长期突出使用“清华”字样,误导公众。另外,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商标“清华”二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解。清华大学认为两被告研究生产的“清华脂蛋白”上市时间长,销售数额巨大,给两被告带来巨大的非法利益,同时由于上述产品的广告受到地方药监部门的多次处罚,这也会给原告的声誉带来极大的损害。希望法庭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等各项支出57万多元。
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代理人表示,“清华脂蛋白”只是该保健产品“博众安睡美胶囊”的别名,且清华大学是事业单位,并非企业,所以原告并无经济损失。而被告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则认为,公司名称中虽包含“清华”二字,但与原告的性质、功能及效用相差甚远,在规范使用公司名称的情况下,不会侵犯清华大学的商标权。
法庭经审理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由于没有具体的调解方案,法院将在庭后主持调解。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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