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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后还在乘高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拘留!
发布时间:2021-03-15 13:49:04
  • 分类:执行
  • 来源:上海奉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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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某材料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22万元,该公司在接到处罚后拒不履行,法院遂将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纳入“限高”名单,张某某明知自己被“限高”,仍心存侥幸,通过“黄牛”购买高铁、机票出行。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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