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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个人信息“裸奔”
发布时间:2021-04-12 12:08:12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1:00
  • 播放次数:1,280

出品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在网络信息时代,随着网络消费模式的日益成熟和共享经济的持续发展,网络与现实生活的边界在逐渐模糊。目前我国网民数已达9.4亿,个人信息是识别一个人的身份或反映一个人的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都是我们的隐私,神圣不可侵犯。晋安法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个人信息是极具价值的个人资产。只能为己所用,而不能被他人窃取。各个案例事件都在为我们敲响警钟:保护好个人信息,才能让安全感留在我们的身边。


责任编辑:肖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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