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土地法:确定土改分田“抽多补少”
发布时间:2021-05-08 09:29:46
闽西苏区最早的立法实践可追溯至1928年,立法涉及政治组织、选举、土地、军事、刑事、司法审判与狱政、财政金融税务、妇女青年婚姻家庭和文教卫生等领域,囊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占中央苏区立法文献半数以上。1928年8月,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通过并颁布《土地法》,比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早了四个月,为中央苏区的土地分配提供了宝贵经验。农民问题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闽西苏区开展土地立法,确立了“抽多补少”的分田办法。毛泽东高度评价永定溪南区土改分田经验“解决办法最好,值得推广,最值得各地效法”。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