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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诉奥凯航空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2-09-24 16:31:35
  • 分类:民事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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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是奥凯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因拍摄了一套照片传到网上,奥凯公司以影响公司形象为由,对她做出了停飞,待岗、减薪的决定。王小姐由此起诉索赔损失,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9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小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拍摄了一组叫《空姐日记》的作品发到了摄影交流网站,而且被网友制作成了视频传到了优酷网上。奥凯航空公司认为王小姐拍的作品里有大量的不雅照片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所以自2010年9月中旬开始奥凯航空公司对王小姐做出停飞、待岗、减薪的决定。奥凯航空公司于2011年6月9日向王小姐下发了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王小姐认为公司的停飞决定给她带来巨大损失,起诉要求赔偿停飞经济损失、经济补偿金约3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奥凯公司赔钱,判决后双方都提起上诉。
法庭上,王女士的代理人认为照片事件不应成为停飞、减薪等诸多违法行为的借口,奥凯公司理应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支付的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时因奥凯公司违法在先,造成停飞待岗期间的损失应当赔偿,共计27万余元。
奥凯公司认为,做出对王小姐停飞的原因是照片事件发生后如果乘务员之间出现矛盾,会影响航空运营的安全,因王小姐拍摄隐私照,给航空运营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此事解决之前,王小姐不适宜参加飞行;并且在王小姐脱岗的状态下,给她每月2600元的薪水保障的生活费。对于不再续签合同,公司已经提前了一个月告知。同时,王小姐到仲裁委申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已经表明了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所以双方意见是一致的,劳动合同应该在期满之日解除。
庭审邻近结束,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审判长宣布休庭,告知双方庭后提交调解方案,庭审中不再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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