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民告官次次能见官
发布时间:2012-12-04 09:41:31
11月30日下午1时,一起涉及江苏省海安县政府的房产纠纷案在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调解。海安县县长陆卫东作为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到庭应诉,这是迄今为止海安县第三位到庭应诉的“一把手”县长。
经法庭调查认为,该房产纠纷案的实质问题是“一房二卖”,南通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李培武,并且进行了登记。其后又卖给了原告曹霞,目前现状是原告曹霞实际占有,第三人李培武进行了产权登记,从而导致“一房两卖”的情况发生。经过法庭调解,原告曹霞放弃了自己的主张,其损失由南通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补偿,房屋归第三人李培武所有。考虑到房屋被曹霞占有后已经进行简易装修以及水电开户等,李培武对曹霞作出适当弥补。最终,原被告双方以及第三人对该案的行政争议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海安县法院就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关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列入年终考核的司法建议,同年7月16日,时任海安县县长的章树山带头出庭应诉,成为海安县第一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2007年起,海安县已连续6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民告官次次能见官”早已成为一项深入人心的制度在海安县实行。
经法庭调查认为,该房产纠纷案的实质问题是“一房二卖”,南通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李培武,并且进行了登记。其后又卖给了原告曹霞,目前现状是原告曹霞实际占有,第三人李培武进行了产权登记,从而导致“一房两卖”的情况发生。经过法庭调解,原告曹霞放弃了自己的主张,其损失由南通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补偿,房屋归第三人李培武所有。考虑到房屋被曹霞占有后已经进行简易装修以及水电开户等,李培武对曹霞作出适当弥补。最终,原被告双方以及第三人对该案的行政争议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海安县法院就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关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列入年终考核的司法建议,同年7月16日,时任海安县县长的章树山带头出庭应诉,成为海安县第一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2007年起,海安县已连续6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民告官次次能见官”早已成为一项深入人心的制度在海安县实行。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