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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保证收益率?法官:不靠谱,还违规!
发布时间:2021-07-09 10:04:59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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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平时大家或多或少都会买一些理财产品。面对市面上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投资者肯定会货比三家。比的是什么?当然是收益率。一个理财产品宣传自己的年化收益率是6%,另一个说是4%,投资者肯定选择前一个。
  不过,银行拿了钱也是要去投资的,是投资就有风险。银行也有可能实现不了预计的收益率,如果银行还按6%向投资者兑付,就会亏损。所以,有的理财产品就在宣传上玩花样,明明只是“预期收益率”,但却让投资者误以为是“现实收益率”,结果到期兑付不了,从而产生纠纷。
  为了防止这种乱象,也为了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前些年国家出台规定,要求银行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化转型,并且到2020年底全部实现转化。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对产品收益的承诺,但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不全面、准确进行展示,仍然会让投资者产生误导,以为是预期收益,甚至会以为还能得到刚性兑付。
  为了防止这一点,6月27日,银保监会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除了不得“出具、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外,还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也就是说,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得一五一十说清楚,要有理有据,避免误导投资当然,还有很多禁止性的规定,投资者感兴趣的话可以在网上查阅《暂行办法》。
  最后,还得提醒一下:如果有银行客户经理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有上述行为,那基本可以判断——“不靠谱”。并且,他这样做是违规的。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保本一说,投资者需要权衡风险和收益,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者,不能让投资者错把业绩比较基准当成预期收益。
责任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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