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任冬伟等16人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1-07-16 08:17:14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任冬伟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以来,以被告人任冬伟为首,被告人陈娜、李晓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济南市章丘区多地,先后伙同被告人张威、王永刚、邱振刚、温玉鹏等其他成员,多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与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采用胁迫、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任冬伟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九万元;积极参加者陈娜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李晓犯强迫交易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其余被告人张威、汪家帅、薛礼廷、温少维、单猛、包维松、闫柏峰、邱振刚、温玉鹏、王永刚、孙义金、于洋、高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责任编辑:肖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