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5-03-31 08:55:38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四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出席通气会并介绍了有关情况。
这四起案例为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张丰春与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赵春连申请执行张宇昊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和潘文才申请执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其中两起涉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引起媒体关注。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赵春连因受伤成为精神分裂,一级伤残。法院判决事故责任人张宇昊赔偿其各种损失129万。但是,张宇昊在给了20万之后不再出现了。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宇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在另一起案件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参与招投标,公司老总被限制高消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判决得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推动强制执行的立法工作,目前《强制执行法(建议稿)》第六稿已经完成,但还没有列入立法计划,这部法律出台尚需时日。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出台民诉法解释的基础上,正在考虑对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力争多措并举,促进执行难的解决,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不断进步。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