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法院首例涉“公共户”迁移案开庭
发布时间:2021-11-15 08:11:48
因房屋买受人张先生拒不协助办理“公共户”迁移手续,也不支付剩余房款,房屋出卖人戚女士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提供涉案房屋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的全部申请材料,协助办理滞留户口人员的迁户手续并支付第三期购房款15万元。
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本案是《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施行后,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因房屋产权交易引发的“公共户”迁移纠纷。
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本案是《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施行后,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因房屋产权交易引发的“公共户”迁移纠纷。
责任编辑:宋晓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