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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坠井谁之过 法官断案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2-01-14 11:07:30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 播放时长: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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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岁的小明跟随父亲去加油站加油,等待父亲加油过程中,不慎坠井,头部受伤。
  作为法定监护人,小明的父亲遂将对弱电井享有使用权的4家通信公司,以及事故发生时对该弱电井所在路段进行施工的某建筑公司列为被告,起诉要求上述被告共同对李某因坠井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4家通信公司在本案中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孙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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