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陕西省各级法院开始执行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4-27 14:39:11
今年5月1日开始,陕西省各级法院将全面执行立案登记制度。要求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要先行立案。禁止在法律之外,以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案件疑难复杂、影响年底结案等为由,不接受诉状,或者接受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