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民告官”案件审判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12 16:17:36
5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4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并就行政机关如何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年受案数量逐年大幅递增,2013年首次突破万件,2014年全年收案突破2万件(包含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同比上升105.8%。在涉民生一审行政案件中,城建、公安、工商和土地资源类案件的收案数位居前四位。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正成为行政案件的重要增长点。
在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败诉率处于前五位的分别为:乡镇政府涉诉案件,工商类案件,城建类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北京高院认为,四个方面的问题是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一是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二是适用法律错误。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四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对此,北京高院建议,行政机关应牢固树立证据规则意识,力求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形式作出行政行为,遵守法定程序,注重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保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履责申请,行政机关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不推诿不拖延,非属本部门职责的不漠视,积极做好释明或者转送工作。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