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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动产都可以留置吗?
发布时间:2022-06-28 08:57:49
  • 分类:其他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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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下列哪一项动产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以留置的动产(A)

  A.居民身份证;

  B.小明新买的四个圈牌汽车;

  C.小花刚刚继承的古董花瓶;

  D.小蔡刚入手的手机。

  答:A,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根据该条内容,法律有规定的不得留置的动产,任何人不得留置。居民身份证即属于此类动产哦!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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