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 可独立申请保护令 不需依托离婚诉讼
发布时间:2022-07-15 13:28:35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家庭暴力类案件。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将于8月1日起施行。
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新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执行等均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于家事诉讼而独立存在。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王丹:包括常见的如双方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就可以有意识地留存、收集上述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
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新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执行等均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于家事诉讼而独立存在。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王丹:包括常见的如双方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就可以有意识地留存、收集上述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
责任编辑:孙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