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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不当得利要返还
发布时间:2022-08-01 16:05:55
  • 分类:其他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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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答起来
  问:小楠在美食餐厅吃饭时发现服务员多给她上了一道美味的牛排,便趁人不备迅速吃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多上一道菜属餐厅的问题,餐厅无权要求小楠支付牛排的费用;
  B.小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支付牛排的费用;
  C.小楠与餐厅对牛排的损失都存在过错,双方应承担各自的责任;
  D.上错牛排属于服务员的工作失误,应当让服务员赔偿牛排的损失。
  答:B。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孙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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