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兰法院邀请各界代表对复杂案件进行评议
发布时间:2015-05-25 11:23:57
5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政协、残联、妇联等单位代表对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案进行旁听和评议。
原告黄某某和被告韦某某在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2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05年被告韦某某因病落下残疾,原告独自外出打工。2011年、2012年,黄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被驳回。2014年12月,黄某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享有女儿的抚养权。
各位代表旁听庭审后对该案进行评议。大家从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不同角色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审判法官表示在审理过程将积极采纳大家的建议,力争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