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法院现场开庭为群众普法
发布时间:2015-05-25 11:28:45
5月13日,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借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赶集群众普及法律常识。
2014年中秋,彝良县碗厂村突刮大风,将原告蔡某家树木吹倒在被告杜某的地内。蔡某前去清理,杜某子女以损坏作物为由,前去阻止。蔡某便与小孩发生争执,杜某得知后,便与蔡某发生抓扯,双方各有受伤。之后经乡村两级调解委组织调解,未达成协议。遂将杜某诉至法庭。见蔡某起诉,杜某遂提起反诉。
通过审理,法庭认为,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原本和睦相处,遇事不冷静,导致纠纷的发生,但被告杜某在纠纷的发生中应承担主要责任,遂当庭作出宣判,被告承担全部经济的百分之九十。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