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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全职太太”离婚后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2-08-10 11:33:48
  • 分类:其他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播放时长:08:33
  • 播放次数:1,585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答起来
  老王想与小美离婚,小美同意,但觉得很委屈,要老王给她精神损害赔偿,你给小美出出主意,下面哪种情况下老王应该给小美精神损害赔偿金?
  A.老王经常打骂小美,实施过家庭暴力;
  B.老王与其他异性关系暧昧;
  C.老王对小美父母很不好;
  D.太抠门,不给小美买喜欢的化妆品。
  答A,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坏赔偿:
  A.重婚;
  B.与他人同居;
  C.实施家庭暴力;
  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有其他重大过错。
  选项B、C、D都不属于上述情形,所以选A。
责任编辑:孙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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