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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快来认识“自甘冒险”规则
发布时间:2022-08-17 10:42:03
  • 分类:其他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播放时长: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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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答起来
  问:小蔡、小新及其他球友在公园打篮球,打球过程中,因小新和小蔡争抢篮球,导致小蔡的右眼受伤。小蔡找到小新要求其赔偿,小新傻了眼,觉得参加篮球运动本身就有一定风险,这项运动也是一个积极争抢的运动,怎么自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这时()
  A.小新应当赔偿小蔡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B.小蔡自愿参加篮球活动,应当自担风险,非因小新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小蔡受伤的,小新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C.小新应当征求小蔡原谅,所有参与篮球项目的球友均应赔偿小蔡损失;
  D.应当由球场赔偿小蔡的损失。
  答: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小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应当认定为自甘风险的行为,因此其他参与者除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孙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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