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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好意同乘”可以减轻 驾驶人的赔偿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2-08-22 10:10:35
  • 分类:其他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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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答起来
  问:小华搭乘邻居的顺风车去公司途中,邻居驾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华骨折,需住院治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邻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小华是无偿搭乘,邻居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邻居的赔偿责任应当减轻;
  C.小华无法获得赔偿;
  D.小华应向邻居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另一方追偿。
  答: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题情形为典型的“好意同乘”。据此,选B。
责任编辑:孙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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