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丨权威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08:54:22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传递了哪些司法理念?亮出了什么样的司法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在节目中对最高法工作报告作出权威解读。
有腐必惩 有贪必肃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万件13.9万人。依法从严惩处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等92名原中管干部,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程三昌案被称为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第一案,它有什么标杆意义?对于境外追逃追赃有什么司法实践层面的推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案件审理时,程三昌逃亡在国外,拒不到案接受审判、拒不退缴赃款。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贪官外逃,企图逍遥法外,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追逃追赃。
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增加缺席审判程序,这是一项重要制度,适应了新时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需要。该案实现了缺席审判制度首次落地实践。随着该案宣判,他不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被依法定罪量刑的罪犯。这个案子郑重告诫那些已经逃往国外和可能外逃的腐败分子:境外不是“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可以缺席,正义的审判不会缺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包括缺席审判制度,还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逃追赃的“法网”越织越密。
章公祖师坐佛像追索案文物无价虽远必追
章公祖师坐佛像,1995年被盗之后流失海外,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持有该文物的外籍人员返还原物。这起案件的审判,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新途径”该如何理解?这起案件对于追索被盗文物有什么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该案的重要意义在于不能让被盗文物有所谓合法洗白的路径。在案件审理中,比较难的是法律适用问题。该佛像曾长期被供奉在福建当地,被盗后被某外国公民持有。中国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认定案件事实,从法、理、情三个维度阐明理由,最终判决被告返还佛像。于法而言,佛像作为集体的传世文物,村民的集体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于理而言,佛像作为人类遗骸的文化财产,应该回到故土;于情而言,佛像作为宗教信物,应当返还信众。中国法院充分尊重相关国际条约,明确流失海外文物适用被盗时文物所在地法律,对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提供了司法支撑,也对偷盗文物、销赃海外的不法行为起到很好警示作用。
保障就业者合法权益助力稳经济增信心
司法的力量还体现在让普通人在工作、生活等各个领域都能得到公平正义,这几年,就业歧视的话题备受关注,比如女员工上午刚检查出怀孕,下午就被开除;有的招聘启示明确写明哪几个地域的人不招;还曾有新冠康复者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意见,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有尊严,有保障。依法助力稳经济增信心。出台稳定就业14条,明确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工资裁判标准,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平衡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对就业歧视说"不"司法为求职者做主
报告里提到,稳定就业14条里说到,要坚决纠正用人单位性别、地域歧视行为,法院如何保护遭遇歧视的求职者呢?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基于性别、地域等原因,对劳动者进行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就构成了就业歧视。最高法院2018年就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劳动者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各级法院审理了不少这类案件,包括刚才提到的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案、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案,等等。判决结果依法支持了劳动者合法诉求、责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还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布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政策文件,推动解决招聘中限定性别、限制生育等歧视问题。通过这些政策措施,以及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规范和警示作用。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完善和落实司法政策,依法审理相关案件,切实纠正就业歧视,保障平等就业。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保障平等就业
纠正就业歧视,实际上是用司法政策的小切口,解决关乎民生的大问题。今年还有哪些稳经济增信心的措施被纳入最高法工作报告,解答了哪些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人民法院推出一揽子司法政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推动解决侵害产权、拖欠账款等关系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问题,通过“活封活扣”财产、及时修复信用等措施,保障企业渡过难关。在促进消费方面,依法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陷阱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在稳定就业方面,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求快立快审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明确外卖小哥非主观原因受差评平台不能扣钱,等等,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益。通过一项项司法举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下一步,人民法院还将推出更加务实有效的助企惠民司法政策,更好促进提振发展信心,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人格权保护 人格尊严免遭网暴侵害
人民法院通过出台裁判标准、推进个案的审理,让普通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等规定。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名誉案,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通过一系列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隐私安宁免遭侵扰,名誉荣誉不被诋毁,人格利益更受重视,让人的价值、尊严受到法律充分尊重和保护。
关注"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
人格权的保护这些年在网络空间、新技术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挑战,报告里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公众人物发现某手机软件里出现的一些AI虚拟陪伴者和自己有着近似的长相和声音,像这样虚拟世界里又出现了一个“我”是不是侵犯了现实事件里“我”的人格权呢?审理这起案件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判处被告——手机软件运营公司败诉,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这起“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件,也说明即使在虚拟世界,也没有随意使用他人的姓名和肖像等的权利。
人格尊严更受重视以司法力量保护人格权
人格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接着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聊聊这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AI软件”公司擅自使用自然人形象创设虚拟世界人物,是被判构成侵权的。那么,法院通过审理这样的新类型案件,确立了怎样的法律边界呢?自然人的人格权及其虚拟形象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该案明确自然人的人格权及其虚拟形象受法律保护,对于人工智能时代加强人格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滥用个人信息、网络暴力等问题也有所增多。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涵盖名誉荣誉、肖像声音、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人格利益等多个方面。为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一方面,法院通过妥善审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小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厘清权利保护和行为自由的边界,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另一方面,注重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比如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它明确了对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这样就起到了预防和保护的功能,防止危害后果的扩大。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关注人格权领域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司法裁判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责任编辑:宋晓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