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就是法制课 绵阳公仆受教育
发布时间:2013-10-21 17:10:32
10月18日上午,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华某受贿一案。市委书记罗强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以及部分市级有关部门机关干部共15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通过身边鲜活的案例,接受了一次特殊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华某利用担任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财物共计69.7万元。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就被告人涉嫌的受贿事实逐一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指控罪名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辩论。经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三台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华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作为机关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华某利用担任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财物共计69.7万元。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就被告人涉嫌的受贿事实逐一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指控罪名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辩论。经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三台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华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作为机关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