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骗”人的归途
发布时间:2023-10-24 17:13:53
出品单位: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无业人员彪哥因经济困难,在收到诈骗短信时加了陌生人的好友,经不住对方诱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并提供刷脸等支付结算服务,成为了犯罪“工具人”,最终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
责任编辑:张宇晨
出品单位: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无业人员彪哥因经济困难,在收到诈骗短信时加了陌生人的好友,经不住对方诱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并提供刷脸等支付结算服务,成为了犯罪“工具人”,最终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