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一审宣判 薛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发布时间:2023-12-14 15:40:43
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薛恒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二十万元。对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谭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