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冒雨执行维护当事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2-04-11 13:48:44
4月6日上午,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组织近40名干警,冒雨到县城老木材公司院内展开大执行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被执行人的物品搬离,迅速腾空房屋,依法保护了买受人李某的居住权。
之前,桂阳法院先后审结了邓某某等4人分别诉邓某民间借贷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5案,涉诉标的本金2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邓某的房屋,并以25.7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成功拍卖给李某。拍卖后,邓某的妻子翟某拒不搬迁,致使债权人邓某某等4人债权无法实现,买受人李某所购得的房屋无法行使居住权,引起了多方利益关系人的强烈不满。
桂阳法院高度重视这一情况,成立了针对这一案件的执行领导小组,对此案的执行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并邀请了人大、政法委、社区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该案的强制执行,依法维护了债权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令人满意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