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5-07-29 16:33:02
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通气会,公布5起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介绍,去年以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切实规范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出“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发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性司法解释、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减假暂”工作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开通“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等,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滕伟向媒体介绍了5起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和典型意义。这5起典型案例为罪犯赵威减刑撤销案、罪犯鲁龙不予减刑案、罪犯管钦志不予假释案、罪犯王晓梦不予假释案、罪犯黄谨依法收监案。这些案例中,有体现建立职务罪犯减刑假释备案审查制度必要性的案例;有对恶习未完全革除,需要进一步教育、改造的罪犯,依法不予减刑的案例;有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财产刑的罪犯从严控制,依法不予假释的案例;还有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依法收监执行的案例等。
王玲介绍,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强力规范“减假暂”工作,坚决清除“减假暂”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减假暂”工作健康、规范运行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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