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院执结31万饲料款案
发布时间:2013-02-17 10:50:47
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四年的饲料款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7年至2008年,被执行人包振球累计拖欠申请人杨某饲料款311848.2元。经多次催收,包振球均以杨某销售的豆粕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饲料款。2009年法院一审判决包振球给付杨某饲料全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包振球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2012年杨某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同意“卖猪抵债”。今年1月21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猪价,对于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部分猪价,委托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定价。历时整整一周,此案得以执结。
2007年至2008年,被执行人包振球累计拖欠申请人杨某饲料款311848.2元。经多次催收,包振球均以杨某销售的豆粕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饲料款。2009年法院一审判决包振球给付杨某饲料全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包振球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2012年杨某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同意“卖猪抵债”。今年1月21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猪价,对于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部分猪价,委托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定价。历时整整一周,此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