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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迅速给力执行 农民工终获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3-04-15 15:18:32
  • 分类:执行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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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申请执行人谭凤华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感谢法官给自己追回了赔偿款。
谭凤华是南丹县里湖乡岜地村懂瓦屯农民,2010年,他在广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先后在南丹县人民医院、河池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37天。为了自己的医药费和工伤赔偿问题,谭凤华多次与公司进行协商但却无法达成一致。
【同期声 南丹县里湖乡村民 谭凤华:我在2010年为广西路桥公司工作时受伤,我和家人多次找广西路桥公司协商(解决)医药费和工伤赔偿,却一直没有结果。】
2012年5月16日,南丹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件,于同年5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由路桥公司支付谭凤华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09073.22元,扣除路桥公司原已支付的39044元,尚应支付70029.22元,并解除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
【同期声 南丹县里湖乡村民 谭凤华:法院判决之后,赔偿款一直没有到手,我很苦恼,只能到法院寻求援助,希望能早日拿到赔偿款。】
了解情况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该公司联系,积极协处理调赔偿款问题,要求该公司自觉履行给付谭凤华赔偿款的义务,经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将7万多元的赔偿款全部领回。
【同期声 南丹县法院执行局法官 李建华:我们经过多方查找,到南宁与广西路桥公司协商解决当事人赔偿金(问题),最后从被执行人处拿到了7万多元的赔偿金。】
当天早上,法官将存有7万多元的银行卡交到了谭凤华的手中,接过银行卡,拖欠两年之久的赔偿款终于拿回,谭凤华显得很是高兴。
【同期声 南丹县里湖乡村民 谭凤华:今天经过法院和法官的努力,我领回了赔偿款,感谢法院和法官。】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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