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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借款3500万元未还 豪宅面临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1-10 16:46:42
  • 分类:执行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2:17
  • 播放次数:4,069
因欠款3500万长达两年未还,北京市朝阳区星河湾小区被执行人张某近千平方米的豪宅面临强制执行。1月9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张贴强执公告,并扣押了张某名下宾利车的车钥匙。
当日上午,在星河湾小区一栋别墅内,执行法官敲开张某家的大门。张某家近千平米的房子分上下两层,上层装饰奢华;下层则是办公室、陈列室、卧室等。张某家中一共4人,一名年轻女性自称是被执行人的女朋友,其余三人则称是司机、保姆等。
桌上摆着路虎、宝马和宾利车的3把钥匙,宾利车被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官扣押了该车钥匙。房内一年轻男子突然情绪激动,提出要一一检查执行法官们的证件(同期声),年轻男子自称姓张,称主人不在家,不能扣押一分钱的东西。
据介绍,此次申请执行人魏先生与该豪宅主人张某、张某儿子及担保人李某在2011年12月8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在公证处协议办理了具有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根据约定,张某向魏某借款3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2月28日,张某自愿以其名下位于朝阳区四季星河中街的一处房产作抵押。各方当事人还特别约定,若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期还款,则自愿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2013年10月28日,魏某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3年9月23日,该笔借款及其利息以及公证费、违约金等共4185万余元。
上午11时许,执行法官在该豪宅大门上张贴了《公告》,《公告》显示,自即日起7日内,张某需将该房腾空并交朝阳法院评估、拍卖。逾期不履行,朝阳法院将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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