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芒
发布时间:2024-10-19 15:29:15
出品单位: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此片根据东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改编拍摄,2018年张强(化名)驾驶机动车与李达(化名)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年仅11岁的李达腿部截肢,经判决判处张强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赔偿李达各项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张宇晨
出品单位: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此片根据东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改编拍摄,2018年张强(化名)驾驶机动车与李达(化名)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年仅11岁的李达腿部截肢,经判决判处张强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赔偿李达各项经济损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