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整体推进阶段
发布时间:2015-08-18 08:44:53
来自吉林省法院院长座谈会的消息,自今年4月吉林省委批准法院系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来,按照“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改革模式,由省院率先改革,5月底完成了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并从6月开始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随后,长春、九台、辽源、松原等16家试点院于7月完成改革任务。推进改革过程中,省法院严格落实法官员额目标,全省17家试点法院首批共选任法官815名,以案定人确定法官数量,改革过渡期内全省法院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将达到100件以上,同时规定了院领导入额比例和办案指标,坚持公平公正选任法官,优化审判组织配置,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务实。
据了解, 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省法院将整体推进全省其他76家法院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做好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四项改革,同时突出做好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计划,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入额法官考试选任工作,11月底前 全部组建完成新的审判组织,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部按照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