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侬和谐歌
发布时间:2024-10-23 15:43:41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贝侬”在壮语中指的是兄弟姐妹,朋友或者关系好的人。该作品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壮族三声部民歌改编而成。以独特优美的壮族三声部民歌为曲调,以广西山青水秀的生态环境为画面,以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为载体,通过音画的形式,生动再现了该法院干警灵活运用“贝侬”调解工作法,充分运用当地“贝侬”的力量,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壮乡瑶寨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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