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法规”修订 体现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5-10-26 08:48:55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那么为什么要在5年后和12年后对这“两项法规”进行大幅度的修订呢?记者专访了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顺应党心民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新的重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行的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认为还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依靠党规党纪,依靠制度建设。
据了解,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规范,适用对象过窄,缺乏正面引导。
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有将近12年的时间未进行修改,其中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并且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据介绍,新修订的“两项法规”遵循“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务实管用”等原则进行,处处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修订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实现了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覆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删除了七十多条与法律重合的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
两项法规在修订中,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重点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规定,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贪大求全,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顺应党心民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新的重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行的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认为还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依靠党规党纪,依靠制度建设。
据了解,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规范,适用对象过窄,缺乏正面引导。
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有将近12年的时间未进行修改,其中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并且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据介绍,新修订的“两项法规”遵循“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务实管用”等原则进行,处处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修订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实现了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覆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删除了七十多条与法律重合的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
两项法规在修订中,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重点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规定,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贪大求全,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