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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院庭长办案成“新常态” 今年已办案近6万件
发布时间:2015-10-29 17:38:08
  • 分类:新闻
  • 来源: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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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出,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必须在一线办案。今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2015年下半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情况。同时,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和昌平区人民法院也将分别介绍本院院庭长办案情况。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袁远表示,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院庭长办案在首都法院深入推行,迈出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今年1至10月,北京法院收案491418件,同比上升18.3%;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58239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5.5%。
       应当说,上述举措的推行,使院庭长办案成为“新常态”,还原了院庭长行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充分发挥院庭长审判经验丰富的特长优势,对其他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起到“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同时也有效地缓解了当前全市法院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压力大的困难,迈出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一位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参加一起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审理的当事人曾表示,院庭长办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能够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为了确保审案时间,北京知产法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雯则从院庭长办案的“亲历性”介绍了该院院庭长办案的首要条件。在其本人审理的8件案件中,有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因房屋价格监管问题引发的行政纠纷,有近两年在昌平区较为集中的涉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这些都是昌平区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多发性、典型性、复杂性纠纷。
       此外,北京高院还发布,今年1到10月,北京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9%,同比上升0.05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量368568件,同比上升11.6%,法官人均结案数86件,同比上升10.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5%,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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