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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里的“第三只手”
发布时间:2013-07-16 09:16:22
  • 分类:其他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 播放时长:08:23
  • 播放次数:4,219
内容简介:
少年刘洋上网成瘾,经常逃课通宵达旦上网,并且玩游戏没钱,逐起歹意盗窃网吧里的钱包、手机以及外面的电动车。在法庭上,他留下悔恨的眼泪。在法官妈妈的帮教下,他决心痛改前非,与网瘾、“三只手”决裂,重新做人。
今年5月,广西玉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策划,采取微电影这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的艺术形式,让青少年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受到深刻的法制熏陶,教育他们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本微电影共分五部,分别是《学校拐角的“保护费”》、《网吧里的“第三只手”》、《都是黄色录像惹的祸》、《花季少女失足记》《讲“哥们义气”的代价》。这些微电影是根据玉林市两级法院真实案例改编而成,都是容易发生在各学校、各年龄阶段学生的身边事,比如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盗窃、早恋、涉黄、涉毒和打架斗殴等,具有多发性、普遍性,通过一个个有人物、有情节的小故事,告诫青少年学生远离犯罪,遵纪守法,热爱生活,积极向上,自强不息。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知法、学法、懂法,学会担当,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五部微电影邀请了部分作家加盟参与剧本创作,玉林中院干警自导、自演,从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到学生父母等群众演员,大部分由中院干警担任。其中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在剧中也客串审判长一角。剧中的主要演员(未成年人)、及学生演员全部由玉林南方文武学校的学生们担纲,这些学生有很好的表演天赋,表演很到位,能领会导演的意图,能很好表现剧中人物的性格特征。本微电影拍摄场景都选在玉林本地,大部分在学校、法庭、网吧和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整个电影拍摄和后期制作也是由玉林的公司制作完成,具有玉林本地特色,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出品人:广西玉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片人:周彬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

梁文华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监制: 陈家勋 广西玉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刘红云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陆敏平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责任编辑:胥立鑫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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