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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老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15-12-02 08:52:18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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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2月1日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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