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冤假错案 公检法三家谁来赔?
发布时间:2016-01-08 09:31:03
一起冤假错案,可能会牵涉到公检法三家,那么公安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检察机关又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对公民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后,审判机关曾作出有罪判决的,如果公民最终被确定无罪,到底谁应该是赔偿义务机关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