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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依法行政在基层】为官用权有戒尺 行政决策奉法先行
发布时间:2016-06-12 09:12:12
  • 分类:新闻
  •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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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行政决策是政府每一个行政行为的起点,在执行过程中唯有奉法先行,才能让权利真正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发生矛盾的双方是安徽合肥山水名城小区的业主和地铁3号线的施工方,按照合肥市规划局规划,准备将地铁3号线的一个出入口修建在小区里面,并将进行测量施工。但业主们认为,地铁口建在小区内,不仅占用了小区公共用地、破坏了环境,还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而且政府也没有去履行《物权法》规定的程序,征求小区2/3以上业主的同意,矛盾发生后,小区居民张伟接受了业主们委托,与合肥市相关部门进行了面对面地沟通。
  合肥市轨道办解释,政府当初设计这个地铁口,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的出行,而小区业主代表认为,尽管政府出于好心,但是在程序上已经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地铁口必须取消。三天后,业主们收到了政府的回复文件,取消小区内地铁口的设置计划。
  政府在依法行政中不仅要接受群众的监督,更要主动作为、征求民意,在广东省中山市,全市每年要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都由市民投票选出,然后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再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审查。最后才能作为政府的行政决策。
  为杜绝“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现象,给国家经济社会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规范行政决策设置了三道“安全墙”,首先明确要求任何重大决策,政府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除此之外,还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从行政决策起点上就为政府行为系上“安全带”,给“违法行政”带上了紧箍咒。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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