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推行“阳光司法工程”为群众服务
发布时间:2012-09-19 08:29:32
近年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立足社情民意,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于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审判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2年9月18日 15:00,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俊做客中国法院网,围绕“阳光司法和司法改革创新”等话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