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滑梯中途翻越摔倒,孩子受伤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12-20 08:55:39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九十集聚焦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孩子玩滑梯摔倒,家长诉请公园赔偿21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玩耍过程中进行危险行为导致自身受伤,监护人未能尽到相应的管护、照看义务,应承担70%的责任。被告在有偿经营游乐项目时虽张贴安全须知,但未配备巡视管理人员,应承担30%的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和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院认定原告实际损失为21万余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6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