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 为执行生效判决依法扣押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船舶
发布时间:2014-04-22 17:28:23
2014年4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为执行生效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对停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舟山市嵊泗马迹山港的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BAOSTEEL EMOTION”轮实施了扣押,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