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审批权下放 下放的核心在 “增效”而非“增量”
发布时间:2020-03-16 18:48:33
专家表示,这次土地新政的亮点是下放用地审批权,但是下放的核心在于 “增效”而非“增量”。
《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对相关审批权下放旨在“增效”。通过下放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权,给省级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使其能够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破解项目用地“落地难”和“落地慢”问题,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权利自主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让项目落地速度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农村建设项目落地、解决农村土地利用低效浪费等问题,助推乡村振兴的进一步实现。
然而,“增效”并非“增量”,《决定》并未对建设用地规模“松绑”。对建设用地审批权的下放,是由于地区发展较快对土地审批速度要求提升,因而建设用地审批放权重在“布局”调整,目的是提高“效率”,而非建设用地规模“增量”。实际上,未来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空间用途管制的约束下,建设用地供应的关注重点仍然是挖“存量”,控“增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