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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父母再婚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发布时间:2022-08-09 16:40:20
  • 分类:民事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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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答起来
  老公是个文艺青年,擅长写作,出版了一本书,得稿酬10万元。老婆说,这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拿来分我一点。老公说,这是我自己写书得的,有强烈的个人印记,这钱属我个人财产。你来评评理,这钱到底是谁的()
  A.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有;
  B.老公一个人的,自己写书,有个人身份属性,跟老婆没关系;
  C.老公应该多分一部分,老婆贡献太小,给一点安慰一下;
  D.老公一人的,但要发扬社会主义优良家风,分老婆一点。
  答:A。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责任编辑:孙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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