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例铊投毒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3-09-02 11:39:22
8月27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首例铊投毒案件,被告人韦东明涉嫌向6名受害人食用的鸡肉中注射了硫酸铊溶液。
公诉机关指控,韦东明经查询得知金属铊可以使人中毒且可以用普鲁士蓝解毒,决定用向他人投放金属铊,再提供救治的方式达到牟利等目的,后通过网络购买了一瓶硫酸铊粉末及普鲁士蓝11瓶、氯化钾缓释片等若干。其后,韦东明将注射有硫酸铊溶液的两只鸡分别送给老乡罗某和前女友黄某。投毒事故共造成五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中,六岁男童曾某因中毒,导致四肢萎缩、脑萎缩,长期卧床成为植物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东明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庭审中,韦东明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犯罪。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诉机关指控,韦东明经查询得知金属铊可以使人中毒且可以用普鲁士蓝解毒,决定用向他人投放金属铊,再提供救治的方式达到牟利等目的,后通过网络购买了一瓶硫酸铊粉末及普鲁士蓝11瓶、氯化钾缓释片等若干。其后,韦东明将注射有硫酸铊溶液的两只鸡分别送给老乡罗某和前女友黄某。投毒事故共造成五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中,六岁男童曾某因中毒,导致四肢萎缩、脑萎缩,长期卧床成为植物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东明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庭审中,韦东明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犯罪。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胥立鑫